法律分析:1、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2、检察院应当公开宣布被不起诉人,同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3、立即释放在押的被不起诉人。
4、有被害人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属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应当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6、如果被不起诉人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