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拆迁就是国家拆迁的吗
1、公益拆迁属于国家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有何区别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区别:
(1)概念不同。商业拆迁是基于纯商业开发性质的考虑。出于盈利目的,经与被拆迁人协商,开发商房屋拆除,并在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公益拆迁是指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强制实施房屋拆迁改造,政府通过房屋拆迁形成的能够满足政府管理需要的社会资源;
(2)本质不同。商业拆迁的本质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要实行平等、自由的原则,不能强买强卖。公益拆迁的本质是剥夺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3)特征不同。商业拆迁特点。商业目的,合意,拆迁补偿的不确定性。公益拆迁。公益目的,强制性,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