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人的程序

2024-08-31 06:12:49

法律分析:一、法院强制执行欠债人的程序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具体如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台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二、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举例:一审判决书一般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生效,如果一审判决书里是载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0万元。假设判决书是6月1日送达给被告的,那么15日内被告没上诉,6月16日一审判决正式生效,这时候还有10天时间让被告自己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到6月26日,被告还未还款,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