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工程可以分包吗
可以,工程总承包方可以直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但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总承包工程是否可以分包
总承包工程可以分包,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总承包单位分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分包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须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是其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3)分包人须具有要相应的资质条件,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外包方砸伤了另一个外包方的人该怎么赔偿
外包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发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由该组织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赔偿项目;该组织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由发包单位承担用人主体责任,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工伤赔偿责任;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企业合并方对评估机构异议怎么处理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20条规定:如果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
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该内容由胥家山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