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超过一年还能报销吗?

2024-08-31 06:12:40

法律分析:

不能。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也是有一定的时效性,在身体机能稳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凭借伤残等级进行工伤赔偿程序。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工伤职工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收集相应的证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