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完全代替身份证。护照是法定的身份证件,与身份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两者不是无条件混用的:1、身份证不等于护照,护照是国际用的,身份证是国内用的,比如出国的时候海关只认护照,不认身份证。2、护照也不等于身份证,有些时候是必须要用身份证的。比如,在中国的公安机关办理一些证件的时候,如果没有身份证,这时护照就不能代替身份证。还有结婚登记就必须带身份证,护照是不行的。3、护照和身份证在一些时候是可以通用的,比如:考试的时候,住宿登记的时候。如果是定居在外国的,护照在国内是能代替身份证作为有效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