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需要执行完法院判决书,法院会删除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达成和解、申请删除、无可执行财产等情形,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法院途径或债权人途径还款,并申请撤销黑名单。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再次满足纳入条件,法院可重新纳入失信名单。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不能再次申请纳入失信名单。
法律分析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执行人的还款方式
1、法院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你方的申请,撤销你的黑名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结语
消除被执行人名单有两种方式。一是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或法院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二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与执行法官联系,将费用交给法院,由法院代为支付对方,完成后可以申请撤销黑名单。另外,如果被执行人再次满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法院可以重新纳入名单。但在删除失信信息后的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无法再次将被执行人纳入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