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2024-08-31 06:07:23

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

一、用地单位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八、拆迁期限

九、拆迁结案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为: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

(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适用哪些途径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办法有: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的内容有:

1.建立公示制度;

2.完善已征用土地公示程序;

3.实施信访投诉举报办理制度;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养殖场被拆迁补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养殖场拆迁都有哪些补偿

养殖场的征收、拆迁各地补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该内容由邹婷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