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时,人民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本案中,尽管保险待遇纠纷已查明,法院告知可变更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坚持不变更,质疑契约诉讼不成立,法院是否可依职权变更案由。
法律分析
可以的。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本案中,虽已查明原、被告系保险待遇纠纷,法院承办法官依职权告知了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认为契约之诉根本不成立,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变更案由。
拓展延伸
法院是否有权根据案情调整审判范围?
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具有根据案情调整审判范围的权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查和判断,决定是否调整案件的审判范围。这种调整通常发生在案情复杂、涉及多个相关法律问题或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但需要明确的是,法院的审判范围调整并非常规做法,而是基于具体案件的特殊性而进行的合理调整,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实现案件的公正审理。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具有调整审判范围的权力。在本案中,尽管当事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但法院在告知可以变更请求后,是否可以依职权变更案由仍存在疑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应根据案情实际情况进行审判范围的调整,并确保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和效率性。然而,这种调整应是基于案件特殊性的合理调整,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实现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