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2024-08-31 06:06:36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2、重大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较大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4、一般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