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还钱吗?
1、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不一定还钱。
一般来说,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让担保人还。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而在担保人承担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2、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
二、债务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是多久?
1、债务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为六个月,且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2)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3)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3年,超过3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2、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可能会被免除。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欠款不还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债权人遇到此种情形的时候,可以结合实际情形,判断自己是否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若是保证人有还款的义务,但是担保人不代替债务人还款,那么债全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担保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