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童工罚款是怎样的

2024-08-31 06:04:03

1、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一、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责令改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第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4、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