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应公开宣布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立即释放。根据第179条规定,如果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若认为决定有错误,可要求复议,如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分析
在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下,公安局不会追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法律关联法条沿革信息引用统计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能够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拓展延伸
公安局的违法行为会逃脱检察院的起诉吗?
公安局的违法行为不一定会逃脱检察院的起诉。根据法律程序,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对公安局进行起诉。如果公安局的违法行为被证实,且符合起诉标准,检察院会依法对其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然而,有时由于各种原因,比如证据不足或程序上的问题,可能导致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局可以完全逃脱追究,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仍有可能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措施追究其责任。因此,公安局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逃脱检察院的起诉,最终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结语
公安局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逃脱检察院的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对公安局进行起诉。即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公安局仍需接受复议或复核。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仍有可能采取措施追究其责任。因此,公安局的违法行为并非完全无法追究,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法律关联法条沿革信息引用统计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