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范围的许可科技类常见的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务。当选定经营范围后,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且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2、办公场地要求提供办公场地租赁证明文件,即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二份。(租赁合同要求以股东名义签署,期限一年,合同用途为办公用途,经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所盖合同登记专用章;如盖合同备案章,则请提供租赁地址的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以个人或投资者房产注册的,请提供房产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3、注册资金新公司法规定,两个人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三万(可分次到位)(分次到位注册资本,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只有两年,经营期限不限);一个人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十万,而且须一次性到位;4、资料股东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便各个政府部门验证;若股东为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