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不可以作为证据。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可以看到犯罪分子单方面被公安机关审讯的笔录在某些情况下,很可能并不太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般而言,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话,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询问笔录没有作用。
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