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拆迁安置协议不能拆房。根据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未签拆迁安置协议说明还没有进行补偿,所以是不可以进行拆迁的,否则就是违法拆迁。
拆迁协议未生效能否拆房
拆迁协议未生效不能拆房。因为拆迁房屋是要先进行补偿,然后才可以进行拆迁的,拆迁协议未生效说明未补偿,所以是不能拆房的。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安置协议书能否变更
拆迁安置协议书生效后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如果要变更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拆迁安置协议能否公证
拆迁安置协议能公证。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对拆迁安置协议进行公证。另外,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拆迁安置协议能否继承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从拆迁安置协议所涉权利的性质而言,拆迁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的利益系基于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相关权利取得,一般体现为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因此该合同权益实际是一种财产性权利,系被拆迁人原始财产权益的一种转换形式,所以即使被拆迁人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前死亡,其基于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的此种财产权益不应因其死亡而消灭,只要经审理查明死者生前所签署的合同系合法有效的,合同中所涉及的财产权利应可以作为被拆迁人生前遗留的合法财产予以继承。
拆迁安置协议能否解除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或者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该内容由蓝潮永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