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畏罪潜逃的通常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完犯罪后,由于害怕被制裁而逃走。犯了罪怕受到法律的制裁。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但是在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通常不会是量刑或从重处罚的依据。但在潜逃后自首的,那还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犯罪较轻的甚至还能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