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的产权证是拆迁户主的名字的,可以直接登记赔偿事宜。政府按照相应的赔偿政策支付赔偿金。
2、只是拥有购房合同,而房屋的产权证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家人的名字,可以根据房屋产权的共有性平摊赔偿款。
3、拆迁房拥有购房合同,但是房屋的产权证不是使用房屋的个人或是家庭,而是房屋出售的原房主的话,因为产权没有变更,赔偿款就落在了原房主上。原房主愿意退还赔偿款的话就没有什么说法了。但是原房主根据产权说话不退换赔偿款的话,只能上诉法院。但是此类官司获胜的可能性很小。只能根据房屋的购房合同违约行为的规定解除合同,要求退还之前缴纳的全部房款以及赔偿。如果在合同内没有相关内容违约的处理办法,只能是依靠法律解决了。
一、什么原因会导致开发商不愿意办理产权初始登记
开发商因为在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比如未全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有按照规划进行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房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无法解决,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进行房屋初始登记,因而开发商无法取得大产权证,从而也无法为购房人办理小产权证。还有一些开发商因为管理混乱,经营亏损,官司缠身,濒临倒闭,虽然没有被注销,但是已是人去楼空,难觅踪迹。在没有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情况下购房人也无法办理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
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退房违约金法律层面
已经签署了预售房屋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如果绿地已经盖章了的话,你们合同就成立并生效了,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现在是你本人要违约,在卖方没有过错且你本人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你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什么,合同中在逾期付款的条款中会有明确的约定,30天内一般就是付违约金,30天外一般是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你赔偿违约金(可以算一下违约金多少)。
还有就是应该看看合同补充协议中是否有约定说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有的合同会约定合同总价款的10%)。
二、购房合同只能一个人签吗
购房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不一定只有一个人,可以是多个人。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