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时,女方想获得最大利益,就要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而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自己生活较困难。可以从以下角度出发:
1、对方存在婚姻过错,比如: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话,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也会适当倾斜;
2、证明自己对家庭贡献较大、付出较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