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残疾人一二级补助是由银行机构直接通过残疾人准用账号划拨的,不经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手中,严禁未经过残疾人本人同意私自存放保管残疾人的存折和银行卡,出现冒领和侵占残疾人补助金的,可以向残联和民政局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伤残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