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诉讼中较多采用。此规定的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与之相对的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一般多用于行政诉讼和侵权诉讼)
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这一原则下,主张事实成立的一方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当该项事实在法律上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一、打官司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
5、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二、欠条如何举证
在欠款纠纷中,应由主张债权的原告对欠条形成的法律事实负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