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3、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二、农村宅基地继承过户怎么办理收费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2、此外,当事人提交对的材料还应当包括:(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2)依法继承的材料;(3)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4)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5)其他必要材料。3、宅基地继承过户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宅基地过户费用,宅基地过户的费用各地的标准都是不统一的,养狗的费用高,有的地方费用低,也有地方是不收费的。建议大家根据实际地点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例如土地管理部门。(2)继承公证的费用在每个地区的收费也有不同的标准,如广东的是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费标准调低,财产价值在20万元以内,按0.8%收取公证费。三、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