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四个月离婚的一般判给母亲,但其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等情形存在,男方主张取得抚养权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离婚女方不要孩子要怎样解决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因此,离婚的时候,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如果女方无经济条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法院一般会酌情考虑。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一般会判给男方。
二、男方没有抚养义务离婚时孩子判给谁
男方没尽抚养义务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更大一点。但是女方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将孩子判给男方: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三、离婚女孩几岁可以判给男方
离婚女孩一般两岁以后可以判给男方,但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