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耕地地力维护补贴、秸秆生态应用补贴、农机补贴、高规范农田建立补贴、(油菜、花生、大豆、玉米)补贴曾经在陆续发放中。这些补贴都有几呢?哪些人能领取呢?特别留意的是,如今流转土地的多,这些补贴归谁呢?我国如今的土地政策是三权分置,即村集体一切权、农户承包权、流转运营权因土地流转,补贴应该给谁?一般由承包户和实际经营者双方协商确定;未协商时?,原则上谁承包,补贴谁?。按照法律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耕地地力维护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方式、补贴规范。可按照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兑付,体现“谁种地,补贴谁”,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2021年的耕地地力维护补贴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普通在100-300元之间。黑龙江在87元左右,广西在300元左右。油菜、花生、大豆、玉米补贴各地也不相同。油菜补贴每亩10元。关于集中连片种植花生每亩补贴200元。大豆补贴每亩200-240元。玉米每亩补贴50-120元。这个是补贴给种植者的,谁种谁领补贴。农机补贴。这个普通补贴给种植协作社、种田大户、土地托管社、秸秆回收企业或者是个人。农机补贴额度大,1000元-10万元不等。秸秆生态应用补贴。这个各地规范不一样。在湖北,由秸秆回收企业搂草、打捆、搬运、出卖给发电厂。秸秆利益企业得,并且政府每亩补贴24元。高规范农田建立补贴。这个补贴每亩1500-2000元。谁改造,谁领补贴谁改造。只要归入1.3亿亩规划的才干改造,政府主导,种田大户、企业都能够参与!关于流转贫穷地域连片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这个是一次性的。关于土地征收的问题:土地补偿费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一切者一切。征用土地的安顿补助费必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求安顿的人员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安顿的,安顿补助费支付给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运用;由其他单位安顿的,安顿补助费支付给安顿单位;不需求统一安顿的,安顿补助费发放给被安顿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顿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顿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安顿补助费运用状况的监视。我国每年以5%的速度在不时范围化流转土地。未来的土地必需由农场主、协作社、企业等范围化的消费。在流转土地时,必需保证“耕地种粮”,根本农田不允许挖塘取土、建房、建窑、垒坟、种树等等毁坏耕地行为,建立用地占几,改几,不能占水补旱、占好补劣。
国家征用农村基本农田修路是否有补贴,补贴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农村种田补贴是2004年开始的。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国家征用农村基本农田修路是否有补贴,补贴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农村种田补贴是2004年开始的。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国家对农村基本农田修路是否有补贴,补贴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农村种田补贴是2004年开始的。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如果我们的农田补贴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
补贴没有拿到首先问村委,再不行就去找当地财务所,再不行就跟县市省单位投诉,如果投诉了他们不处理再投诉到纪检委。法律依据:《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第五条各级农机化、财政等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下,按职责分工开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第六条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和公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企业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并对经销企业的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农机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享有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法权利,并承担以下责任义务。(一)遵守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有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正确宣传补贴政策,规范真实使用补贴产品标志标识,不误导购机者购置补贴产品,不参与购机者虚假申领补贴;(三)按补贴政策要求提供、保存真实完整的纸质和电子资料,供应符合规定的农机产品;(四)发现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并加强整改;(五)对购机者符合规定的退(换)货要求,首先确认购机者尚未领取补贴或已将领取的补贴退回财政部门后,再为其办理退(换)货,并主动报告当地农机化、财政部门;(六)承担违反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主动退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补贴资金,接受主管部门处理;(七)其他有关责任义务。农机产销企业应就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向农机化、财政部门提供书面承诺。
我的农田被承包商填土,用作非农用地,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可以主张:1、腾退土地;2、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该内容由冯莹莹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