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有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已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法律依据: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在支持粮食加工设施方面,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粮食仓储、烘干等初加工设施,提升粮食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第二条在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提升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在农田建设方面,积极支持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地方在安排建设任务和分解下达投资时,将资金向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帮助加快改善粮食生产田间设施条件,提升粮食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