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购房贷款业务流程
1、申请:请您(借款主申请人即产权人)向我公司提供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签署相关的申请书;房屋评估;在银行指定的帐户存入首付款。
2、审查:我公司和银行将通过调查分析决定能否为您提供贷款。
3、签约:审查合格后,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
4、办理过户手续:在我公司的陪同下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
5、领款:在办理完过户手续的当天或第二天,我公司或银行将以转帐的方式将您的购房款转入售房人的个人帐户。
二:商品房购房贷款流程
1、申请:请您(借款主申请人即产权人)向我公司提供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签署相关的申请书;在银行指定的帐户存入首付款。
2、审查:我公司和银行将通过调查分析决定能否为您提供贷款。
3、签约:审查合格后,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
4、办理过户手续:在我公司的陪同下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
5、领款:在办理完过户手续的当天或第二天,我公司或银行将以转帐的方式将您的购房款转入开发公司的帐户。
一、抵押贷款流程
1、申请:请您(借款主申请人即产权人)向我公司提供借款人的相关资料;签署相关的申请书。
2、审查:我公司和银行将通过调查分析决定能否为您提供贷款。
3、签约:审查合格后,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
4、领款:在借款合同签署后的当天或第二天,我公司或银行将以转帐的方式将您的贷款转入您的帐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