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与村民属于什么关系

2024-08-31 05:47:54

法律分析:村委与村民属于相互共生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至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如下:村民委员会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即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八条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即村小组的职能主要是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