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单位才交了4年现在已到退休年龄单位还可以交吗?
企业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之后企业就不再为其参保了。
只能自己去延缴或者转回户籍地来申请退休。
超过退休年龄了还想再缴纳社保的,具体情况可见下方:
1、从来没交过社保的:
(1)在户籍地的:
符合要求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
(2)不在户籍地:
符合要求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2、缴纳过社保的:
(1)无论你是在户籍地or非户籍地,只要缴纳过社保但到退休年龄未达到缴费年限的,符合要求的,都可以在当地申请延缴;
(2)社会保险法(2011年)实施之前参保的,延缴5年后还没有到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延缴具体有什么要求?
延缴的要求根据各地情况都是有不同规定的,比如如果要在深圳办理延缴的小伙伴们可以参看以下几个条件之一: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为深圳,且在广东省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以上。
广东省户籍的非深圳户籍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只要在退休前有一次连续缴费5年的记录即可,不一定要在退休年龄前连续交5年。)
深圳户籍人员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在我市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后可申请延缴。
二、单位只交了3年保险,已到退休退休年龄。不交了可以退回个人所交的吗
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6规定,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