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拿的驾驶证6年以后换证,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凭证;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换证手续流程:
1、驾驶人二代身份证;
2、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及采集回执;
3、驾驶人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身体条件证明;
4、受理成功后将收到机动车驾驶证。
换证应当在提前90天内办理,超期一年内也可以正常办理,超过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考试科目一可以换证,超过三年就作废了,超期期间不能开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车辆管理所应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67条第1款第7项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但规定中第67条第3款规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90天就可以申请更换新驾驶证。有效期过后一年内,也可以向公安交警车管所提交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和驾驶证等换证材料,办理期满换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