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无论盈利或亏损,遵守纳税期限,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资料。按月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预缴税款,第四季度税款也需预缴。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法律分析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2、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拓展延伸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的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根据税法规定,一般是按照纳税年度来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通常是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即一般为次年3月31日前。而纳税期限则是指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一般为每季度末的15日或每月末的15日。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可能会因地区、企业类型和纳税人身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申报纳税前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和相应的罚款。
结语
企业在纳税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按时申报并预缴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的15日内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的五个月内,企业需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附带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资料。如确有困难,可申请延期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需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遵守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