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发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纳入统计计算的工资,包括了本人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而且是按照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工资。比如是在三月份办理辞职,那么就是从上年度四月份到今年三月份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所以要按照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标准工资主要考虑到有的单位有部分工资是年终计发的,比如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从保护劳动者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考虑的。风险提示:企业规定了工资发放时间就应当注意按时发放,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发放的,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给出说明。如因企业经营问题无法发放工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与员工进行协商,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因拖欠工资涉诉,也可以积极协商,履行义务后要求员工撤诉。
按劳动法裁员补偿工资应该如何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风险提示:企业规定了工资发放时间就应当注意按时发放,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发放的,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给出说明。如因企业经营问题无法发放工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与员工进行协商,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因拖欠工资涉诉,也可以积极协商,履行义务后要求员工撤诉。
裁员补偿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用人单位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税前工资计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辞退补偿按合同工资还是实际工资
按照实际工资发放,所有补发项目全部按实际工资算。《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纳入统计计算的工资,包括了本人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而且是按照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工资。比如是在三月份办理辞职,那么就是从上年度四月份到今年三月份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所以要按照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标准工资主要考虑到有的单位有部分工资是年终计发的,比如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从保护劳动者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考虑的。
裁员赔偿标准是基本工资吗
不是基本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纳入统计计算的工资,包括了本人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而且是按照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工资。风险提示:企业规定了工资发放时间就应当注意按时发放,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发放的,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给出说明。如因企业经营问题无法发放工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与员工进行协商,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因拖欠工资涉诉,也可以积极协商,履行义务后要求员工撤诉。
公司八个月未发工资算拖欠工资吗
算。因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所以公司八个月未发工资是算拖欠工资的。该内容由范学涛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