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职工的取暖费的发放是跟社保一块取的,是直接打到卡里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无论是不是退休人员,是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是煤改气,或清洁能源等自采暖方式采暖,而不是集中供热的,可按每平米0.43元或等值燃气的标准享受燃气补助。需要采暖季开始前,和采暖季结束后,燃气公司规定的时间窗口,上报自家燃气表底数,按采暖季实际使用数字进行补助。法律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收取采暖费应当提供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