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债务如何产生的

2024-08-31 05:42: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自己的其他财产予以偿还。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不以其出资额为限,而以合伙人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一合伙人履行了此项义务后,该合伙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但是,无限连带责任会使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时间较长,为使合伙人在一定期限后从中得以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