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刑法玩忽职守罪是的情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此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应表现为故意。
一、滥用职权的特征有哪些
滥用职权的特征如下: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渎职与玩忽职守的区别
渎职和玩忽职守的区别一般体现在主观方面:渎职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故意,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一般有过时构成。《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