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佣金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可得,对于佣金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对个人所得税完成缴纳。2、佣金收入的构成部分分别是展业成本及劳务报酬。对于展业成本部分,个人所得税无需征收。按照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暂定展业成本比例是每次收入额的40%。 3、按照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每次收入先减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接着减去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展业成本所得的余额,其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