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税务局批准可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换证手续的,比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四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