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劳务报酬的个税的公式是个人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而个人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百分之二十的减除费用。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亦称“服务报酬”。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措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这类活动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服务性劳务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活动。
劳务报酬的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