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和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基本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决策民主的原则,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以适当的形式反馈或公布意见的采纳和理由。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与者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程序正当的原则,合法的程序是要求政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结果公开的原则,在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中,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房屋征收决定、房屋所有权调查结果、补偿决定、家庭补偿、征收补偿管理和使用审计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