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先补偿后搬迁
2、张贴公告有时限要求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4、院落空地也要补偿
5、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
6、尊重被征收人于补偿方式上的选择权
7、禁止暴力逼拆
8、禁止违法强拆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