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账户核算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所得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个人所得税等。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
如果是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如果是营业税
应交税金=销售(服务)收入*5%
如果是所得税
应交税金=所得税纳税基数*25%(或非居民企业20%;或高新技术企业15%)
如果是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适用税率
将应在应交税金账户核算的税种期末余额相加,贷方余额用正数表示,借方余额用负数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