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缴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
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包括财产所有权等转移书据,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