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多久出裁决书?

2024-08-31 05:36:55

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是在仲裁庭受理以后的45天之内出具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以下材料:

第一、劳动仲裁申请书。

第二、身份证明文件。

第三、劳动关系,工资核算相关证明,这里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工资条,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工作证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