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单位停工、停产需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支付周期需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联系本律师获取帮助。(75字)
法律分析
请问有支付工资吗?拖欠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拓展延伸
工作时间不合理,是否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当工作时间不合理时,您可能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救济。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出了法定工时或违反了劳动法的其他规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法律救济可能包括提起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以维护您的权益。请记住,法律救济的结果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具体建议和指导。
结语
请联系本律师以获取相关帮助。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若拖欠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另外,当工作时间不合理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救济。请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法律救济可能包括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以维护您的权益。具体建议和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