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劳动关系确认争议是不适用仲裁终局裁决的。
一、仲裁恢复劳动关系上诉后生效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不属于这两种情况,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生效。
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多久后可以起诉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15天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仲裁该怎么强制执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对争议做出裁决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去哪里申请强制执行,应该是许多劳动者比较困惑的事情。首先,如果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属于一裁终局,即裁决的每一项赔偿数额,均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双方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不生效,不存在对仲裁裁决结果强制执行的情形;其次,如果仲裁裁决裁决结果属于一裁终局,劳动者决定不起诉的,或者劳资双方都在领取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便可依据生效的裁决结果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劳动仲裁委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属于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对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法律有区别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的特别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调解书等,依法应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这点是与法院文书的强制执行是有区别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