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与管理,防止漏管漏征,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正常的工作联系,强化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增强纳税意识等。税务登记的种类分为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三种。税务登记属于行政行为吗?如果是,税务登记又属于是什么行政行为呢?是行政行为,并且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如果纳税人、单位对征税范围、对象、税率等等有异议,应先进行复议,然后诉讼。而民事行为是约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活动。我国的税务机关是行政机关、征税行为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行为。而且我国法律赋予了税务机关一定的强制执行力。相关法律法规第八条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3.不予退还税款;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七)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八)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十)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十一)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第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本规则第八条第
(一)项和第
(六)项第
1、
2、3目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