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字确认;
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5、发放新的结婚证。
如果婚姻档案遗失,当事人则要出具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书,这份证明可由当事人单位、近亲属、村民委员来写,也可以直接拿着标明婚姻状况的户口本来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