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来进行管理。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的针对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所有地的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 体经济组织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 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 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 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 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 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