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即使遗产已经被分割了,继承人仍应当在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一、遗产债务的主要分类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主要分类有:
1、被继承人生前应当按照税收法规缴纳的各种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而承担的债务;
3、被继承人生前因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承担的不当得利债务返还;
5、被继承人生前因无因管理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承担的赔偿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民法典放弃房产继承权应当做什么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此为放弃继承的时间。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三、父债子还现在还有没有道理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父母和孩子也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淆,父债与子女无关。孩子继承父母遗产的,应当偿还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