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孩子的户口迁给女方需办理下列手续: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之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办理入户。
一、户口迁移需要的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
2、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二、离婚户口怎么办理?
离婚后户口会发生变动,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想将户口迁出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之后拿着迁移证件去迁入地进行办理迁入手续。
三、离婚迁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后,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带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的需要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或者入境证件;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等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