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定时工时制度: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者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作日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度。
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无法以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其工作的职工,以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都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法律对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的加班时数未设统一上限,对加班工资的计算也不执行现有法律规定。
由于情况比较特殊,国家对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情形作出了明确限制,必须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